法制宣传
【发布单位】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09-06-25 10:24:45
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是坚持两个"面向"。一是面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特别是执法人员,增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依法发展、依法管理残疾人事业的水平,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面向残疾人,鼓励引导广大残疾人学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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