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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路会更好走
时间:2009-06-25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处处长李东梅表示,“培养残疾人获得职业技能,提供其谋生手段是残疾人教育的首要目标。”

 

  残疾人职业培训通常指对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需转换职业和已就业需要提高技术水平的残疾人所进行的职业技能训练。它包括就业前培训、岗前训练、转岗训练和在职训练等。

 

  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内容应因人因地制宜,它既适合残疾人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又适合当地求职的需要和职业技术更新的情况。一般有:美术、按摩、计算机技术、财会会计等。各类残疾人有不同的需求,训练内容视残疾类别而有所不同,如聋人、肢残人可接受绘画、服装裁剪、计算机技术等方面培训;盲人则可进行按摩医疗、曲艺音乐等方面职业训练。

 

  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渠道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将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融于社会公共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之中,组织残疾人参加健全人为主体的职业技术训练。

 

  另一方面开辟专门为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的渠道。主要是:高等院校、中专、职业高中对残疾人进行系统的职业技术教育;特教学校安排专门课程进行职业心理和职业技术训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术训练;各级残联就地举办短期职业培训班;福利工厂、商店对残疾职工进行岗前训练、转岗训练;福利院、工疗站对本院(战)的残疾人进行技术培训等。

 

  李东梅介绍,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机构主要有4类:

 

  一是教育、劳动、民政、卫生等部门举办的普通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

 

  二是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了中等职业教育课程;

 

  三是各级残联建立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

 

  四是社会力量开办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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