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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4-11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通过志愿服务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快脱贫进程,中国残联、共青团中央决定在农村地区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共同开展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为做好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69.68万名6—35岁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青少年及其家庭普遍得到志愿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共青团和团员、青年的骨干作用,坚持运用“结对帮扶”的模式,通过签订结对协议等方式,明确志愿者与建档立卡贫困残疾青少年家庭的结对关系和服务内容,切实开展生产扶助、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康复训练、教育辅导、扫盲识字、文化阅读、情感慰藉、心理疏导、法律维权、体育健身等服务。推动高校、企业、公益机构等参与结对服务。

  (二)积极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温馨家园”“阳光之家”“老年之家”、康复机构、农疗站、扶贫基地等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已有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创新开发特色助残服务。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在志愿助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专业服务机构和社区残协,加强农村志愿助残联络站建设。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立助残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共建、命名、挂牌等方式,建设一批农村助残志愿服务阵地。

  (三)深入推进“邻里守望”志愿助残活动。发扬农村邻里相亲、守望相助传统,开展“邻里守望”志愿助残服务公益行动,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经常性组织贫困残疾青少年家庭的邻里,特别是团员、青年开展“为残疾人办件事”活动。帮助卧床的重度残疾人洗澡、晒太阳、打扫卫生,提供亲情陪伴;陪盲人就医、购物;陪残疾小伙伴一起上学,为残疾学生作家教辅导;帮助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识字;为残疾人送实用图书,帮助实现一次小愿望等。

  (四)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鼓励、动员、组织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运用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为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开展相关专业的助残志愿服务,如医务工作者开展医疗、康复志愿服务,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教育工作者提供送教上门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工作人才,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提升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自信,大力推行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帮带志愿者的服务方式,组织志愿者在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带领和指导下,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五)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志愿助残的招募注册、服务记录、权益维护、评估监督、表彰奖励等制度和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志愿助残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助残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和管理,组建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注重发挥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作用。制定合理的培训规划,加强志愿者培训,健全助残志愿者教育培训制度,针对助残服务特点,结合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迫切需求,对志愿者进行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及残疾人精准脱贫政策措施、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残疾人生理和心理、助残服务技巧和礼仪等相关政策、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将志愿者助残扶贫的内容纳入志愿者助残培训教材。

  (六)抓好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的社会宣传和氛围营造。树立一批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中国残联网站和“中国青年志愿者网”,利用中国残联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官方微博、微信加强宣传。

  (七)做好表彰奖励。对开展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成绩突出的基层残联、团委和志愿服务团队和优秀志愿者纳入志愿者助残表彰范围。

  三、保障条件

  (一)争取党政支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将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和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争取文明办、扶贫办、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

  (二)加强工作指导。加强残联与共青团组织的协作,通过统一规划,分解目标,细化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建好助残志愿服务档案,做到工作有记录、服务质量有评价、服务记录可查询。逐步建立志愿助残工作台账。

  (三)提供资金支持。争取将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项目、组织、队伍等建设。推动将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目录。加强与企业、金融机构、基金会的合作,争取资金、项目支持。

  四、督导检查

  (一)加强自查和抽查。县级残联、团组织定期对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省、市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对各县服务情况进行抽查。

  (二)开展检查评估。中国残联、共青团中央在适当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对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进行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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