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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时间:2021-01-26  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经司法部批准,中国残联建立公职律师制度。120日,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相自成为中国残联首批5名同志颁发了公职律师工作证。

  相自成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残联高度重视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推动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支撑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形成了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为主体,以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努力让残疾人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自成强调,中国残联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具体体现。公职律师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共同构成中国残联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中国残联积极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在新发展阶段中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相自成要求,各位公职律师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残联公职律师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合法性审查、诉讼服务、普法教育等各项工作,坚持依法办事,不断开拓创新,在实践中锻炼,在工作中成长,努力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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