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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5-09-28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本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山市残联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市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述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残疾人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镇、区残联的业务工作。

7、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福利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山市残联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办公室、教育就业部、康复部、维权部4个科室。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是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市残联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收集、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参与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社会用工情况调查,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

3、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按有关政策协助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5、扶持、鼓励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服务实体和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为残疾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关服务。

6、协助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供应、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救助项目等工作。

7、开展康复技术人员培训,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残疾人托养机构开展工作。

8、做好盲人按摩行业指导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康复指导服务部、劳动就业指导部、盲人按摩指导部、文艺体育部5个部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残联编制数1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1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离岗退养 0名,离退休2名,政府雇员3名。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6名;不占编情况0名,其中归并到机关的事业单位单列人员编制0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0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0名;雇员指标0名。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13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3名,归并到机关的事业单位单列人员编制0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0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0名(该项请备注具体姓名);离岗退养0名,离岗进修0名,长期病假0名;离退休1名,政府雇员0名,临工0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2、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3、推动特殊教育工作。

4、残疾人精防康复工作。

5、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工作。

6、残疾人创业成效显著。

7、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稳步推进。

8、残疾人公交出行“无障碍”。

9、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86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6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86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67.62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62.48万元,占41.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1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10.3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05.15万元,占58.22%,主要残疾人就业年审专项经费、残疾人事业管理专项经费、残疾等级评定经费、残疾人服务培训经费、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经费、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残疾人体育经费、残疾人慰问及助残日系列活动经费、扶残助学专项经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经费、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因本年度没有出访任务,故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去年减少0.4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残联、省残联、珠海市残联、江门市残联、肇庆市残联、广西梧州市残联等相关部门来我市进行调研的支出,2015年度公务接待共11批次、人数为96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结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6.95万元。

五、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汇总)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山市残联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市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述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残疾人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镇、区残联的业务工作。

7、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福利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山市残联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办公室、教育就业部、康复部、维权部4个科室。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是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市残联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收集、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参与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社会用工情况调查,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

3、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按有关政策协助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5、扶持、鼓励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服务实体和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为残疾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关服务。

6、协助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供应、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救助项目等工作。

7、开展康复技术人员培训,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残疾人托养机构开展工作。

8、做好盲人按摩行业指导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康复指导服务部、劳动就业指导部、盲人按摩指导部、文艺体育部5个部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残联编制数1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1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离岗退养 0名,离退休2名,政府雇员3名。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6名;不占编情况0名,其中归并到机关的事业单位单列人员编制0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0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0名;雇员指标0名。

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13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3名,归并到机关的事业单位单列人员编制0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0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0名(该项请备注具体姓名);离岗退养0名,离岗进修0名,长期病假0名;离退休1名,政府雇员0名,临工0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市残联年度主要工作

1、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2、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3、推动特殊教育工作。

4、残疾人精防康复工作。

5、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工作。

6、残疾人创业成效显著。

7、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稳步推进。

8、残疾人公交出行“无障碍”。

9、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二、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年度主要工作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强化自身建设。

2、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做好康复基层工作。

3、残疾人劳动就业取得新进展,广开门路多方做工作,多渠道、多层次拓展培训就业空间。

4、认真推进商事改革,做好盲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考试,促进盲人就业。

5、以“我的中国梦”为契机,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13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46万元,其他收入0.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13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35.46万元,其他收入支出0.6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45.64万元,占48.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6.6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10.3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90.43万元,占51.97%,主要支出项目有残疾人就业年审专项经费、残疾人事业管理专项经费、残疾等级评定经费、残疾人服务培训经费、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经费、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残疾人体育经费、残疾人慰问及助残日系列活动经费、扶残助学专项经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经费、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经费、残疾人托养中心经费、残疾人文艺经费、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比去年减少1.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9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09万元,平均每辆1.03万元。与2013年度相比减少3.78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残联、省残联、珠海市残联、江门市残联、肇庆市残联、广西梧州市残联等相关部门来我市进行调研的支出,2015年度公务接待共11批次、人数为96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结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10.57万元。

2014年度“基本支出预算”财政下达指标均为“2086099其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为政府性基金,所以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汇总).xls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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