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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项目
时间:2009-06-24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什么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就是用现代社会的文明、进步、科学的观念,正确认识残疾人和正确对待、处理残疾人问题,从而树立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人问题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其核心内容是“平等、参与、共享”。这一观点的建立是社会进步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是对把残疾看成是“天意”、“前世作孽”的因果报应视残疾人是单纯的救济和怜悯对象的旧残疾人观的否定。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用运马克思主义观点,结合世界和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实践,着眼于我国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历史地、全面地、深刻地阐述了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归纳起来主要内容有:
 
  (1)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社会代价;
 
  (2)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3)残疾人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尊重、关心他们并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共产党人以人类解放为最高宗旨,社会主义国家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建设的根本目的,更应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保护其不受侵害;
 
  (4)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发展残疾人事业是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要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使残疾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使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的成果;
 
  (5)扶残助残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全人在帮助残疾人实现人生追求中,也可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升华;
  (6)残疾人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实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人生价值,履行应尽的义务。
 
  这些重要论述,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鉴定了理论基础,是我们认识和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指南,对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也具用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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