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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告
时间:2021-01-15  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人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更好地促进中山市特殊儿童康复事业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副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是隶属市残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6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学校总占地面积9841.6平方米,建筑面积6189.53平方米,2019年5月30日加挂“中山市特殊幼儿园”的牌子。目前在校学生139人,教职工52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主要任务:(一)制定本地区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计划和本学校0—6岁儿童的康复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技术指导工作。(二)培训康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基层康复员,宣传并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等知识。(三)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指导全市开展0—6岁残疾儿童学龄前教育规划、实施和评估。(五)在本校内开展0—6岁残疾儿童学龄前教育,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保育服务。

 

二、选聘职位和人数

中山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副校长(八级职员)1名。

三、选聘范围

中山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5日后出生),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15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历须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相关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教育类和医学类专业优先。

(五)具有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经历3年及以上,或有5年及以上中级教师职称,中级主治医师、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等专业职称,有特殊教育工作经验或学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

(七)报考前须向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征得口头同意或书面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选聘对象: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选聘使用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咨询电话:0760-88837386。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表》(附件1),扫描身份证、学历证书、聘任书、专业技术职称等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工作业绩、能力特长以及对特殊儿童康复教育工作相关情况的了解和建议,不少于500字。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zscjr802@163.com),邮件名称为:公开选聘领导干部报名+姓名。

(二)资格审查和面谈

对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由市残联组织资格审查和面谈,资格审查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约定。报考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地点,携带《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聘任书、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三甲医院一年内出具的体检报告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面谈。

市残联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任职经历、岗位匹配以及面谈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报考人员情况均不符合我会岗位要求的,我会可核销该岗位并予以公告。对通过资格审查及面谈进入面试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查收打印。

(三)面试

收到准考证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根据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并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报考人员排名情况。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市残联根据面谈及面试情况,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组织实施考察及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干部档案、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选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五)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后,经市残联党组会议通过,在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sdp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不合格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考察、聘用程序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选聘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选聘人选确定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享受国家、省和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公告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解释,咨询电话:0760-88837386,袁小姐。

 


  附件: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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